[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9 |
关于举办2025年江津区“绘梦知识产权”绘画比赛的通知
津知发〔2025〕1号
关于举办2025年江津区“绘梦知识产权”
绘画比赛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性普及教育,厚植“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从娃娃抓起”良好氛围,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决定举办2025年江津区“绘梦知识产权”绘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智创无界 AI共生 “识”绘未来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局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
三、参加对象
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
组别: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小学高年级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含职业高中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四、作品类别
绘画,包括中国画、油画、素描、儿童画等多种绘画方式,不含数字美术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紧扣主题,确保积极向上,不得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序良俗。
(二)作品规格:作品尺寸不低于A4幅画,国风作品以四尺三开为主。
(三)参赛作品须原创,没有在任何媒体(包括网络媒体)上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或AI生成,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违规行为,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由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比赛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展览权、复制权,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知识产权强市公益宣传,作者对作品的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
(四)参赛作品须附注创作说明,注明作者姓名、班级、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
(五)参赛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按组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优秀指导奖8名。按奖项设置一定金额纪念品。
七、比赛进度安排
(一)通知之日起至4月11日,参赛人员创作、提交参赛作品。
(二)4月14日—4月18日,区知识产权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作品。
(三)4月21日—5月20日,通报获奖名单,发放获奖纪念品,组织获奖作品集中展览。
八、有关要求
参赛作品由参赛者于2025年4月11日前,报送区知识产权局。活动的相关事宜以区知识产权局解释为准。
九、联系方式
区知识产权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唐 山:18996148914 邹 颖:18680747219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23号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局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江津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江津区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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