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4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3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尹秀瑜重庆林霆威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尹秀瑜重庆林霆威嘉汽车销售
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备案登记决定书
江津市监撤字〔2024〕第 04号
重庆林霆威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监事尹秀瑜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邮寄向我局反映其被冒用身份证明登记为重庆林霆威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要求撤销其公司监事登记,并提交了相关资料。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受理并进行调查。
经查:你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在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时,存在冒用尹秀瑜身份证明登记备案尹秀瑜为公司监事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公司2020年5月13日注册登记的尹秀瑜为公司监事登记备案事项。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本文书一式叁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送反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