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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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4-05-29 |
[ 成文日期 ] | 2024-05-29 |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现将《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5月29日
江津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4年推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明确2024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1.制定印发《江津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高位启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全面采集涉假大要案件信息,构建刑事犯罪信息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推进专业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全面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区检察院负责)
4.常态化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工作,强化对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促进源头治理。(区检察院负责)
5.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区检察院负责)
6.完善知识产权检察专业人员辅助办案制度,常态化落实
推广专家论证、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区检察院负责)
7.组织开展“昆仑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强化对重点领域的打击整治。(区公安局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8.规范开展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9.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提高专利纠纷案件办理质量。(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0.推动落实《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组织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1.实施版权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创新版权监管机制,强化对新媒体业态的版权监管。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和引导。(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4”专项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专项整治、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入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4.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加强对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执法。(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15.持续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委负责)
16.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核查和行业培训,持续推动教育、医疗卫生、新闻出版行业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委宣传部负责)
17.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依托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18.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区林业局负责)
(三)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19.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合作。(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区司法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推进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持续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机构建设,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3.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4.开展“江津花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
(一)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25.深入推进专利导航,培育、指导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6.充分发挥专利在支撑绿色技术和未来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开辟新领域新赛道,打造新质生产力。(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开展“蓝天”专项行动,推动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申请行为治理成果。(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8.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9.推动版权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融媒体中心版权保护试点,有效提升版权登记质量。(区委宣传部负责)
30.鼓励全区涉林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开展林业新品种选育,支持申报新品种权。(区林业局负责)
(二)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
31.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以专利产业化为目标,全面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动高价值专利与企业精准对接、加速转化。(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3.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健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指导高校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面向重点企业产业化需求,精准匹配专项政策和服务资源,助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36.深入实施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和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7.指导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设立商标品牌指导服务站。(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38.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模式,鼓励研发适合知识产权的融资担保产品,鼓励优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和服务。(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江津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津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开展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区委宣传部负责)
四、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40.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作品版权征集和捐赠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
42.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氛围
(一)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
43.组织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全国知 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科普资源的全媒体传播,扎实讲好江津知识产权故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区教委、江津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纳入江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充分运用全区法治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
46.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区、强企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开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加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9.推动高校申请市级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江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推进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50.指导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推动出口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江津区市场监管负责)
51.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企业提供服务,做好风险排查和维权指导,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激励考核及组织保障
52.发挥好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深度协同,提升联动质效,扎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3.做好2024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工作和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责任单位请于2024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唐山 4751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