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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1-004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江津区2021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食品生产监管进入新阶段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放管服”要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政策措施

1.承接部分类别食品生产许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及“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承接市局下放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严格按要求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2.严把食品生产环节准入关口。严格遵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开展许可审查、现场核查和证后检查,对白酒、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品种从严审核,严把准入关口。

3.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程网办”和电子证书管理。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系统,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及小作坊登记全程网上办理,积极推动电子证书管理应用,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许可工作效能。

二、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定期开展自查,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继续抓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要达到100%、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推动更多的企业以抽考题库为基础,开展全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试。组织开展重点肉制品企业质量安全公开承诺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和信用监管。

5.加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原辅料管理、生产加工控制、产品检验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信息记录为重点,规范食品安全信息记录,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重点推进食用植物油、白酒、肉制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6.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加大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S 50/029-2020)宣贯力度。督促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指导小作坊开办者知悉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以及应当遵守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以白酒、糕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小作坊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明示食品安全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助推食品产业发展

7.深入开展肉制品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肉制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原辅料管控和过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控制水平,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完善产品质量标准,鼓励肉制品生产主体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8.发挥重点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围绕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培育一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质量安全放心、行业影响力较大的食品生产主体,打造成为辖区食品安全的示范窗口,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行业多数”整体提升。推动肉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重点企业以及其他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实施HACCP、GMP、ISO22000体系。

9.抓好“名特优”小作坊推进工作。深入推进“名特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推进单位打造,上报一批重庆市“名特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推进单位,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指导帮扶,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加强创新研发,促进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引导小作坊提升食品品质,以传统工艺为依托,采用优质食品原料,推进小作坊食品优质化。把小作坊升级改造、集约发展、品质提升、品牌创建等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推动小作坊由“小散低”向“名特优”转型升级。

四、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水平

10.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食品生产主体A、B、C、D风险分级管理,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结合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并按规定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

11.加强重点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粮食加工品、白酒、肉制品、糕点、蜂蜜、调味面制品、饮料、调味品、速冻食品、酱油、食醋、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统一监督检查内容与结果处置。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开展异地交叉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督导属地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   

12.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全面启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大数据手段的运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远程视频检查方式,将线上检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创新检查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五、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13.及时找准风险信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研判工作机制,结合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总局及外省通报、案件查办、举报投诉等情况,健全完善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定期综合分析研判食品生产环节各种风险因素,找准风险点,确保风险点入库应入尽入。抓好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调味品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和信息交流工作。

14.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根据食品类别完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风险台账,积极管控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形成排查、研判、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督促企业严防产业链和供应链食品安全风险,重点防控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管理等关键环节风险,以及新原料、新工艺、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开展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分析,撰写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15.加强食品生产领域进口冷链环节防控工作。按照市局工作要求,指导督促食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16.严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监测项目和重点品种,提升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对上一年度监督抽检发现问题食品的在产主体,100%组织开展跟踪再抽检;对总局通报问题食品的主体,100%组织开展重点抽检;对被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100%组织开展专项抽检。严格按照不合格食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五个到位”的要求,严守处置时限,扎实做好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对问题食品主体,100%查处整改,并落实100%整改“回头看”,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隐患。

六、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治理

17.强化综合问题治理。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针对重点问题、重点产品、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特别是大米、白酒、糕点等重点品种,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针对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的食品生产主体,提高风险等级,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对多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主体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防粮食加工品源头风险。持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两超”问题治理、“塑化剂”污染防控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严格落实证后例行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责任,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发挥社会共治作用

18.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贯载体,利用自媒体或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分层次分行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贯,组织办好重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加强与行业组织的密切配合,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加强与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卫生健康和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助推产业健康发展。加强社会联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重点和媒体关切,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9.开展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培训。以建设专业化食品生产监管队伍为目标,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监管骨干业务培训。创新培训载体和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远程视频培训等形式,增强培训效果,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反对“四风”,加强对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扎紧制度的篱笆,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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