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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27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2026年第23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厨大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老火锅底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9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厨大娘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重庆老火锅底料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重庆老火锅底料共计906袋,抽样4袋,同批次重庆老火锅底料库存剩余6袋已没收扣押,其余900袋全部销售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强化原料管控,完善标签审核制度。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果物哆哆水果经营部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216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果物哆哆水果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龙眼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共计50kg,抽样3.7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无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鼎鸿副食店经营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21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鼎鸿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龙眼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龙眼共计50kg,抽样3.24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无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市江津区元恒食品厂生产的薄荷糖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17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元恒食品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薄荷糖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薄荷糖共计2400kg,抽样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且未保存购买者联系方式,无法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进一步优化原料筛选与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食品相关标准组织生产。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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