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8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4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80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4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4 |
(2026年第21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江津区津予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葚酒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桑葚酒共计148瓶,2瓶用于出厂检验使用,2瓶放在检验室留样,6瓶用于抽检,剩余138瓶涉案同批次桑葚酒已全部扣押,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生产经营与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杜建副食超市销售的鸭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1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杜建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无剩余的上述同批次鸭肉。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鸭肉共计2.692kg,全部用于抽样,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