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6-0005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6 |
(2026年第1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龙霆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1月17日,本局依法向重庆龙霆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鸡精调味料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鸡精调味料共计20袋,抽样4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并销毁12袋,剩余4袋已被食用,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强化车间和生产设备清洁卫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控。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重庆晟农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1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晟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老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姜共计50kg,抽样3.2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德感福乐食品经营店的桂圆(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1月1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德感福乐食品经营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桂圆(龙眼)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桂圆(龙眼)共计3kg,抽样3kg,全部用于抽样,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覃家餐饮店采购的生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覃家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同批次生姜已无剩余库存。
(二)餐饮店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姜共计3kg,已全部使用完毕。故无法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