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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3
[ 成文日期 ] 2025-12-23

(2025年第151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6批次食品及餐饮具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的茄子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1日,本局依法向刘*(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茄子已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茄子为20kg,抽样3.5kg,其余部分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江津区诚旭真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青小米椒(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2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诚旭真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青小米椒(辣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小米椒(辣椒)共计36.5kg,抽样2.6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江津区玉强果蔬商店经营的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玉强果蔬商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山药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药共30kg,抽样4.5kg,其余部分当事人已全部销售,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山药。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吉敏食品经营店经营的青小米(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吉敏食品经营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青小米(辣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小米(辣椒)共计25.5kg,抽样2.59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讯跃副食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面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10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讯跃副食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面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面山药共计10kg,抽样4.41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重庆景昊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青小米(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29日,本局依法向重庆景昊蔬菜配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青小米(辣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小米(辣椒)共计15kg,抽样2.5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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