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2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28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2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2 |
(2025年第146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9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何雄小吃店经营的酱肉包子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24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何雄小吃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酱肉包子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酱肉包子为2.5kg,抽样1.1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被消费者买走并食用,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古记酒坊生产的高粱白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古记酒坊(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高粱白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高粱白酒共计100L,抽样2L,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家润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铁棍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家润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铁棍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铁棍山药共计80kg,抽样3.50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州大道店经营的白玉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州大道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白玉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玉山药共计47.5kg,抽样3.48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浩德昌碧成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香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3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浩德昌碧成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香蕉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计10kg,抽样5.35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江津区菊菊副食百货经营部经营的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菊菊副食百货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药共计15kg,抽样3.54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重庆晟珞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红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晟珞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红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薯共计60kg,抽样3.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八、江津区水湾副食经营部经营的大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3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水湾副食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大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大山药共计10kg,抽样3.49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九、江津区婕婕周副食店经营的小辣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0月1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婕婕周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小辣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辣椒共计50kg,抽样3.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