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26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0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626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0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0 |
(2025年第144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7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腾达副食经营部经营的山奈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1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腾达副食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山奈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山奈共计2.5kg,抽样1.25kg,剩余部分全部销售时间过长,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世江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白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1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世江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白芷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芷共计 1.25kg,全部用于抽检,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有茗塘鱼火锅馆销售的牛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24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有茗塘鱼火锅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牛蛙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牛蛙共计20kg,抽样4.2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家润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青小米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家润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青小米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小米椒共计40kg,抽样3.10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持续做好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州大道店经营的白芹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州大道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白芹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芹菜共计9kg,抽样3.14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并食用完毕,无法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持续做好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江津区忠祥食品厂生产的腊肉
(一) 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3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忠祥食品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腊肉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江津区忠祥食品厂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腊肉当事人未建立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该批次不合格腊肉总量,以本局抽样1.9kg计算基数。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持续做好生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建立并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江津区何雄小吃店经营的红糖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9月24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何雄小吃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红糖馒头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糖馒头为2.5kg,抽样1.2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被消费者买走并食用,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八、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