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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6
[ 成文日期 ] 2025-09-26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11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经营企业,共3批次食品及复用餐饮具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经营的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536日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共计24袋,抽样8袋,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产品不合格的是生产企业运输环境温度过高导致菌落总数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74日对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本案中,当事人保留了供应商的资质复印件、进货票据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收取了该批次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台湾风味米饼(咸香芝士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经营的妃子笑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563日妃子笑荔枝共计35kg,抽样4.01kg,截至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妃子笑荔枝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妃子笑荔枝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盲目加大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类农药药量。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722日对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且当事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江津区筱锅侠旋转火锅店加工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津区和福顺餐饮厅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加工日期为2025610日的碗的样液抽样数量为1000ml,抽样检验结果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和福顺餐饮厅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和福顺餐饮厅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没有履行好清洗及消毒义务,清洗过程未进行严格清洗、消毒。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对使用洗涤剂进行排查,确保为合格产品;在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用量,在去污洗净的前提下确保使用不过量;增加清水冲洗次数,同时避免清洗水反复使用,加强消毒柜的使用。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7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已经查清事实。江津区和福顺餐饮厅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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