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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22
[ 成文日期 ] 2025-09-22

(2025年第113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及复用餐饮具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的蜜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72,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李市镇超牌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蜜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蜜薯181kg,抽样3.90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萱蕊食品超市经营的小台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6月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萱蕊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小台芒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台芒14.35kg,抽样4.282kg,其余部分当事人已全部销售,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小台芒。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家佰福百货有限公司经营豇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71本局依法向重庆家佰福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待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的豇豆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豇豆10kg,抽样3.2kg,其余部分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消费者联系方式,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豇豆。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沙地蜜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72,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怡雅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沙地蜜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沙地蜜薯33kg,抽样3.74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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