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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成文日期 ] 2025-09-17

(2025年第109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6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几江街道歪歪果品店经营苹果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几江街道歪歪果品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苹果蕉、东魁杨梅已经销售、销毁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苹果蕉共计4.435kg该批次产品全部用于抽样,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品赏生鲜超市经营蜜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品赏生鲜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蜜薯已经销售、销毁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蜜薯共计3.65kg该批次产品全部用于抽样,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香经营荷兰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27日,本局依法向*香(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荷兰豆已经销售、销毁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荷兰豆共计4.52kg该批次产品全部用于抽样,无需召回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油溪镇治尧菜油加工店生产经营的芝麻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1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油溪镇治尧菜油加工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芝麻油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芝麻油共计20L,抽样3L,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不再生产上述不合格芝麻油,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严格生产工艺流程控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学习,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重庆欣美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牛肉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26日,本局依法向重庆欣美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重庆怪味胡豆(牛肉味)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重庆怪味胡豆(牛肉味)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重庆怪味胡豆(牛肉味)共计15.6kg,抽样3.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根据适用法规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江津区*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铁棍山药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7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绍*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铁棍山药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铁棍山药共计76.5kg,抽样6.889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持续做好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工作,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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