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3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3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1 |
[ 成文日期 ] | 2025-07-01 |
(2025年第68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重庆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瓜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2025年1月1日生产同批次的核桃味瓜子共计5kg,抽样数量4.19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核桃味瓜子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并协助重庆冠品食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冠品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员工在调试自动包装设备时,压力不足,未达到真空、密闭存储条件。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改变包装形式,强化出厂检验等措施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杜绝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整改后,该经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10日对重庆冠品食品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霉变生虫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