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江津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2025年第43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2家经营企业,共4批次食品、8批次餐饮用具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江津区麻哥面馆使用的汤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蜀香小味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 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 江津区陈晨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 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 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 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12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 江津区香满园餐饮店销售的白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馒头15kg,本局抽样1.21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香满园餐饮店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香满园餐饮店自查,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环节为了提高馒头的甜蜜口感,改善风味,违规添加了甜蜜素、糖精钠,导致食品添加剂超标。现已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继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3日对江津区香满园餐饮店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当事人经营食品添加剂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明知产品不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本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不予立案决定。

九、 舒朝和经营的去皮水泡芋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529日的去皮水泡芋头共计6.55kg,抽样6.55kg。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去皮水泡芋头已全部用于抽检。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舒朝和排查不合格原因,经舒朝和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去皮后,为防止褐变使用了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进行浸泡,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措施为1、不得使用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浸泡去皮芋头,2、对经营的去皮芋头定期检验, 3.加强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整改后,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228日对舒朝和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舒朝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 江津区米朵蔬菜经营部经营的去皮水泡芋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5210日的去皮水泡芋头共计3.6kg,抽样3.6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去皮水泡芋头已全部用于抽检。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米朵蔬菜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米朵蔬菜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去皮后,为防止褐变使用了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进行浸泡,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措施为1、不得使用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浸泡去皮芋头,2、对经营的去皮芋头定期检验, 3.加强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整改后,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228日对江津区米朵蔬菜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米朵蔬菜经营部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十一、 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533日的香蕉共计11.47kg,抽样3.434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种植环节采摘未严格遵守间隔期,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农药残留量超标。本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整改后,该超市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320日对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店长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重庆市江津区津王副食超市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鉴于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且没有证据表明其明知商品不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处罚的情形,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十二、 重庆渝之馨果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 202529日的龙眼共计25kg,抽样6.25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同批次龙眼已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渝之馨果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渝之馨果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产地为延长龙眼保存期限,违规使用保鲜剂。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进货查验制度。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312日对重庆渝之馨果品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重庆渝之馨果品有限公司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