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江津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2025年第41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7家经营企业,共7批次餐饮用具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江津区蔡家镇蜀香小味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蜀香小味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 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 江津区陈晨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 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 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 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12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