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2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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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9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9 |
(2025年第41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7家经营企业,共7批次餐饮用具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江津区蔡家镇蜀香小味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蜀香小味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郭宣元小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 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 江津区陈晨小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文新街贵群餐厅(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 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旺鑫面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2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 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王非华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七、 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蔡家镇光木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碗全部使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经当事人自查,造成该批次餐具不合格的原因系洗碗工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该当事人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2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