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11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2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2 |
(2025年第3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加加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沙姜
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18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加加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沙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沙姜共计7.5kg,抽样3.19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未保留消费者联系方式,所以未能进行召回。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加强过程控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津多多火锅店使用的煎炸用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24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津多多火锅店(以下为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使用的上述同批次煎炸用油全部使用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煎炸用油共计2L,抽样1L,其余部分全部使用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李学峰餐饮店自制的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18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李学峰餐饮店(以下为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馒头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馒头共计20个,抽取16个,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未保留消费者联系方式,无法及时联系,所以未能进行召回。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加强过程控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李市镇林林副食店经营的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李市镇林林副食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姜全部用于抽样。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姜共计3.332kg,抽样3.332kg,该批次产品被全部抽样送检。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