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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03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1-20 |
(2025年第8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1月2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红鼎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重庆怪味胡豆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重庆怪味胡豆共计67.68kg,抽样共计3.666kg,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召回192罐共计54.144kg,其余均已全部销售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严格控制生产过程,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知识的学习,强化快检使用,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刘大妈生鲜超市经营的青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1月6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刘大妈生鲜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销售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的同批次青椒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椒10kg,本局抽样3.23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