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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6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2024年第143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共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重庆市江津中学校经营的板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4919日的板姜共计13.8kg,抽样6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板姜已全部食用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市江津中学校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市江津中学校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菜农在种植过程中过量使用农药。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索要进货检验合格证明等。整改后,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023日送达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20241024日对重庆市江津中学校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重庆市江津中学校经营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二、 王捷经营的绿心猕猴桃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 202494日的绿心猕猴桃共计10 kg,抽样6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同批次绿心猕猴桃已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王捷排查不合格原因,经王捷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产地控制虫害,加大了农药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 1、召回剩余销售的绿心猕猴桃2、对经营的猕猴桃定期检测3、加强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整改后,该经营店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 1017日对王捷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王捷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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