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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5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4 [ 发布日期 ] 2024-11-14

(2024年第12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白沙镇高芳早餐店经营的馒头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91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白沙镇高芳早餐店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馒头全部销售完毕。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抽检同批次不合格馒头当事人自制了2kg,抽样数量1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上述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国家标准的学习。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鲜品生鲜店经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724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鲜品生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复检结果为不合格。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4611日的同批次老姜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姜18kg,本局抽样3.5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无法联系消费者,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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