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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5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22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2024年第112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11批次食品及餐饮用具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渝百晟马宗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白芹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88日,本局依法江津区渝百晟马宗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白芹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白芹共计15,抽样13.6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欧联生活超市经营螺丝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731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欧联生活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螺丝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螺丝椒共计8kg,抽样3.09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华硒泡菜有限公司生产的泡灯笼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9月2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华硒泡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泡灯笼椒均尚未售卖。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泡灯笼椒共计125kg,抽样2.25kg,其余部分均在库房未销售。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快检使用,保证原材料在入库时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市江津区佳惠惠食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小台农芒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30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江津区佳惠惠食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销售日期为2024年7月3日的同批次小台农芒果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台农芒果20kg,本局抽样4.116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千惠超市经营的小米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千惠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同批次小米蕉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米蕉15kg,本局抽样3.952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双福分公司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8月2日本局依法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双福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同批次老姜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姜15kg,本局抽样3.014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江津区恒佰领秀食品超市经营的小台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恒佰领秀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同批次小台芒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台芒7.75kg,本局抽样4.187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厂检验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八、重庆鑫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津万达广场分公司加工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29日,本局依法向重庆鑫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津万达广场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全部更换。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碗共计2000ml,抽样1000ml,其余部分全部更换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饮食餐具洗涤、消毒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九、江津区晓喜餐饮店加工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2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晓喜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全部更换。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碗共计2000ml,抽样1000ml,其余部分全部更换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饮食餐具洗涤、消毒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十、江津区俊熙家自助烤肉店加工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2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俊熙家自助烤肉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全部更换。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碗共计2000ml,抽样1000ml,其余部分全部更换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饮食餐具洗涤、消毒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十一、江津区子宸什夹婆餐馆加工的碗(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7月29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子宸什夹婆餐馆(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碗(复用餐饮具)全部更换。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碗共计2000ml,抽样1000ml,其余部分全部更换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加强饮食餐具洗涤、消毒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十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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