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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3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2024年第70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7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湘蓉麻辣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4129日的湘蓉麻辣花生共计120盒(规格型号为300g/盒),抽样11盒,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湘蓉麻辣花生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排查不合格原因,经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该产品使用的包装容器为塑料托盘,产品装入后覆膜不严密,导致产品暴露受污染。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调整包装容器和包装方式,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企业已调整包装方式,完成整改,经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613日对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重庆立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的“云岑”火锅川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经查,该批次生产日期为2024111日的云岑火锅川粉共计20袋(规格型号为200g/袋),抽样10袋,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云岑火锅川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原料或工序等受到污染。本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整改后,该超市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津区海苏生活超市依法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事实。当事人销售重金属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但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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