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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4-00140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26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3-25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9家经营企业,共9批次食品及餐饮用具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 津区果果乐水果经营部经营的脐橙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1127日的脐橙共计15kg,抽样3.09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脐橙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果果乐水果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果果乐水果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生产过程中,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农药用药量或未严格遵守采摘间隔期。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8日对江津区果果乐水果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果果乐水果经营部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二、 津区二嫂餐馆加工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加工日期为2023121日的筷子共计200支,抽样40支,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筷子全部更换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二嫂餐馆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二嫂餐馆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没有履行好清洗及消毒义务,清洗过程未进行严格清洗、消毒。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对使用洗涤剂进行排查,确保为合格产品;在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用量,在去污洗净的前提下确保使用不过量;增加清水冲洗次数,同时避免清洗水反复使用,加强消毒柜的使用。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已经查清事实。江津区二嫂餐馆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三、 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1128日的香蕉共计5kg,抽样3.064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生产过程中,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农药用量或未严格遵守采摘间隔期。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7日对江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四、 津区梅兰面馆加工的勺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加工日期为2023121日的勺子共计30个,抽样20个,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勺子全部更换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梅兰面馆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梅兰面馆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没有履行好清洗及消毒义务,清洗过程未进行严格清洗、消毒。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对使用洗涤剂进行排查,确保为合格产品;在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用量,在去污洗净的前提下确保使用不过量;增加清水冲洗次数,同时避免清洗水反复使用,加强消毒柜的使用。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已经查清事实。江津区梅兰面馆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五、 津区满客生鲜超市经营的清竹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125日的清竹笋共计5kg,抽样1.58kg,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清竹笋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满客生鲜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满客生鲜超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卖相过度使用二氧化硫添加剂。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停止销售该批次清竹笋。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224日对江津区梓梦食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满客生鲜超市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 江津区川辣奇兵老火锅餐饮馆加工餐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津区川辣奇兵老火锅餐饮馆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加工日期为2023124日的餐盘抽样数量3个,抽样检验结果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川辣奇兵老火锅餐饮馆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川辣奇兵老火锅餐饮馆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没有履行好清洗及消毒义务,清洗过程未进行严格清洗、消毒。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对使用洗涤剂进行排查,确保为合格产品;在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用量,在去污洗净的前提下确保使用不过量;增加清水冲洗次数,同时避免清洗水反复使用,加强消毒柜的使用。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123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已经查清事实。江津区川辣奇兵老火锅餐饮馆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七、 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山药挂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91日的山药挂面共计30袋,抽样2袋,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山药挂面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生产中,操作人员使用添加剂过量导致。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食品检测报告,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9日对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永兴镇李二食品经营部经营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 津区谭未洪餐饮店加工的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加工日期为2023121日的盘子共计20个,抽样4个,截止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加工的上述同批次盘子全部更换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谭未洪餐饮店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谭未洪餐饮店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没有履行好清洗及消毒义务,清洗过程未进行严格清洗、消毒。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对使用洗涤剂进行排查,确保为合格产品;在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用量,在去污洗净的前提下确保使用不过量;增加清水冲洗次数,同时避免清洗水反复使用,加强消毒柜的使用。整改后,该单位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122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已经查清事实。江津区谭未洪餐饮店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重庆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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