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1-003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8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1621X/2021-003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1-08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8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2号)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泛贝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生产的三椒肉末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三椒肉末抽样单编号SC21440000606435206,检验结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7月15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8月2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止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的同批次三椒肉末已全部销售完毕。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7月15日生产的三椒肉末共计400袋,抽样基数40袋,抽样14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明确的销售台账,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三椒肉末。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完善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