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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28

一、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提出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同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4号)也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健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双重预防有关体系、标准和规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0年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指导全国特种设备“双预防”工作。依据总书记指示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文件要求,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背景

市局结合近些年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以及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调研等进行分析,认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然面临诸多难题: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使用单位管理水平低、人员违章操作、应急预案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对法律法规不学习、不落实,推一推才动一动的情况较为普遍,距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自辨、自评、自控”和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自纠”的责任链条还有较大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措施,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二是人机不匹配等问题将长期存在。截至目前,全市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持证人员761人,面对全市已达39.7万台的特种设备总量(另有气瓶1645011只、压力管道33027公里),以及连年10%以上的高增长率,人机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工作繁重、能力不足、岗位变更等客观问题,安全监管方式亟需革新。三是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仍需完善。随着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上线,实现了行政许可、数据统计、飘红预警、检验检测数据对接、电梯应急救援、气瓶追溯等功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逐渐从线下变为线上,解决了以往众多难题。但是,特种设备风险的识别、评估、管控,以及隐患的发现、整治等大部分风险隐患管理工作仍然是线下操作,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监察、特检院检验检测等隐患排查工作目前还未“统起来”,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的结果、设备本体的安全、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仍未形成系统的风险研判,特种设备真正实现智慧监管、线上监管、全面监管还差关键一步。

(三)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了办法建立的依据、适用范围、原则、目标,特种设备风险、风险源、隐患的定义,相关单位落实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2.特种设备风险管控。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风险等级的划分、风险与隐患的联系、风险等级的运用等。

3.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明确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主体、排查途径,事故隐患的分级、分类以及统计、登记要求,各级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求,对严重事故隐患的督办要求,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保障要求等。

4.附则。明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渝质监发〔2015〕117号)、《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质监发〔2015〕150号)2个相关文件废止。

(四)相关要求

1.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办法,以及《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重庆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通则》两个标准要求,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特种设备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

2.各区县局要按照办法要求,及时掌握辖区内特种设备风险情况,做好结果运用。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分类分级管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做好隐患整改。

3.各单位要加大“双预防”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及时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政策问答

问:制定《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198号)。同时,国务院以及市政府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也对特种和设备“双预防”工作提出了要求。

问:《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办法》要求,确定风险源,建立风险源清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对设备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同时要采取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问:《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中的“双预防”工作是在线下还是线上开展?

答:目前,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双预防的信息化系统还在建设和完善中,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双预防工作暂为线下开展,待后续通知进一步部署和明确。

问:《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中提到的风险矩阵分析法是什么?

答:风险矩阵分析法是风险评价的一种方法,具体的内容和要求请参照《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DB50/T1304-2022)。

问:《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中提到了风险分级,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风险分级的方法和要求请参照《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通则》(DB50/T1304-2022)。

问:《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管理办法》中提到了隐患分级分类,具体应该怎么划分?

答:隐患的分级分类方法和要求请参照《重庆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通则》(DB50/T1303-2022)。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原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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