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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07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

二、主要内容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涉案主体合规评估的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六条。

第二条明确了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工作的定义。

第五条至第八条明确了涉案主体合规评估工作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排除情形。

第九条明确了开展合规评估的依据。

第十一条明确了告知合规评估权利的方式。

第十二条明确了涉案主体申请合规评估的方式。

第十六条明确了涉案主体合规整改的期限。

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合规评估人员、合规评估方式及合规评估期限。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合规评估结果运用。

第二十五条明确了本办法的实施时间。

三、问题解答

什么是涉案主体合规评估?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市场监管领域案件,根据涉案主体的申请,依据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标准、规范、规程、准则等,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在涉案主体“认错认罚”、“整改到位”的前提下,在拟处罚幅度的基础上,酌情降低处罚金额或予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合规评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于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且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案件范围由见附件1《合规评估机制适用案件清单》。

合规评估的适用条件哪些?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明确;涉案市场主体已停止违法行为;涉案市场主体“认错认罚”,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涉案市场主体能够正常生产经营,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涉案市场主体自愿申请合规评估。

合规评估有排除情形吗?涉案主体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为实施违法犯罪而设立涉案主体,或者设立后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涉嫌犯罪应移送司法机关的;社会影响恶劣或者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社会舆情的;违法行为已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涉及重大安全风险、区域性风险或者系统性风险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如何申请合规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执法办案机构在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时告知涉案主体可以申请合规评估。涉案主体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承认自己的行为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并承诺接受本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停止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况和减轻危害后果的情况;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合规整改措施;申请降低拟处罚金额或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请求与理由。

合规评估结果怎样运用呢?经评估认定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的,对拟减轻处罚的,可在减轻幅度内降低处罚金额或决定免于处罚;对拟从轻处罚的,可决定予以减轻处罚;对拟居中处罚的,可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对拟从重处罚的,可以决定予以一般处罚。对于终止合规评估或经评估认为整改未到位的涉案主体,依法对涉案主体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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