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1-00432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市监函〔2021〕45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3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3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DH0170号建议的复函
江北市监函〔2021〕45号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DH0170号建议的复函
廖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教育的建议》(DH017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江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发〔2020〕4号),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展示形象、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心工作,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在2018年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评估和2018年、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中,我区均位列主城片区第一。2021年,区食药安办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底机构改革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搁置。虽然原“铺天盖地、见缝插针”式食安创建宣传力度有所减小,但我区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宣传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两法”学习宣贯等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及普法教育活动,持续向公众广泛普及合理膳食、安全用药等健康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2021年,“启动新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纳入了国家总局和我市市场监管工作重点。为把食安创建工作抓早抓细,我区食药安办已提前梳理了食安创建工作思路,初步形成《2021年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项目所需经费预算(征求意见稿)》《2021年江北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以食安创建为抓手,结合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众式宣传,持续增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是抓好社会宣传。聘请专业公司设计制作一批宣传精品,含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公益短片、宣传画面、音频、墙挂、道旗、车贴等,整合各级各部门优势资源,在全区发布。二是借力网络宣传。策划制作“食安江北”系列短视频,定期在各大网络平台推送,并在关键时间节点,向全区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编发“食安江北”公益短信。三是联合媒体宣传。及时总结提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持续刊播有分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并向中央、市级媒体推送。四是丰富活动宣传。聚焦重点人群,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放心食品快知道”“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等各类活动,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全面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
我们将一如既往、全力以赴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推动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新局、谋新篇、创新绩,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川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叶进,熊欣
联系电话:67102166,67079208
邮政编码:4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