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4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4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5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5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重庆保科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保科贸易有限公司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 涉嫌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公司登记 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龚国君申请撤销重庆保科贸易有限公司冒用身份登记的基本事实清楚,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拟对胡莞鑫身份被冒用登记为“重庆保科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予以撤销。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泽岳 联系电话:023-67079280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