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4-00114 [ 发文字号 ] 渝江北市监罚催〔2024〕031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3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重庆友点传媒有限公司)


渝江北市监罚催〔2024〕0313号

重庆友点传媒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10月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渝江北市监当罚〔2023〕236号)。 你(单位) 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 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行、唐鸣          联系电话:0236773122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北城三路二号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