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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1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1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9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者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刘召勇羊肉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刘召勇羊肉店(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抽样日期:2024年12月3日),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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