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9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5-000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9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9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家经营者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归朴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嗨吃脆笋(红油味)(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归朴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委托生产的嗨吃脆笋(红油味)(酱腌菜)(生产日期:2024年8月4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生产者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当事人加强对被委托生产商生产的产品进行审查,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对生产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因当事人为委托生产商,在委托加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生产环节质量由生产商负责,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二、两江新区呦呦妹餐饮食府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两江新区呦呦妹餐饮食府(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4年12月19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对所有餐饮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定,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因当事人被抽检产品为复用餐饮具,故未进行召回,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彻底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三、两江新区缘恋椒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两江新区缘恋椒餐饮店(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4年12月19日),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
我局督促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当事人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对所有餐饮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清洗消毒规定,后续将加大对当事人的日常监管力度。因当事人被抽检产品为复用餐饮具,故无法进行召回,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消毒不彻底复用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