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1-07 |
[ 成文日期 ] | 2022-01-07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企业共4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销售的香蕉、红小米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北兴路5号附3号2-1、2-2、2-3销售的香蕉(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852,抽样日期:2021年11月2日),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北兴路5号附3号2-1、2-2、2-3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853,抽样日期:2021年11月2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1日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北兴路5号附3号2-1、2-2、2-3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和红小米椒(辣椒)系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于2021年11月2日分别从重庆麟泽商贸有限公司和重庆金君记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香蕉共购进22kg,红小米椒(辣椒)共购进0.95 kg,已全部销售。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于2021年12月1日发出召回通知,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香蕉”和“红小米椒(辣椒)”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岸江山店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郭家沱旱河小区中央时代·金街1号销售的黑芝麻(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5459,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 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检验报告后依法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产品已销售11.052kg,剩余13.948kg。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召回0公斤。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电话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于当日立即对不合格产品“黑芝麻”进行了下架封存处理,并在超市醒目位置张贴了黑芝麻召回公告。但截至目前未召回到产品。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该批次黑芝麻,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销售的泥鳅(活)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48号附1号销售的泥鳅(活)(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3624,抽样日期:2021年9月15日),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当日依法对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该批次的泥鳅,根据提供的进货记录,购进日期为2021年9月14日,购进数量为4kg,据调查,当事人除用于抽检销售外,未实际对外销售。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资质和检验合格报告。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进行自查整改。重庆爱买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北区紫御江山店已整改完毕并接受复查合格,也作了书面整改报告。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