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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1-004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2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阻燃地毯产品质量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21)
1 抽样方法
在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抽取样品2㎡作为检测样品。
随机数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见表1。
表1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判定依据 |
检验方法 |
1 |
燃烧性能 |
GB 8624-2012 |
GB/T 11785-2005 GB/T 8626-2007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11785-2005《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辐射热源法》
GB/T 8626-2007《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