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端午节消费警示
端午节将至,各种粽子成为市场上畅销食品,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安定、祥和节日,巫溪县消委会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自制、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购买粽子时,建议消费者从正规商场、超市购买,并保留好购物小票,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对于购买散装自制粽子的,要尽快食用,防止过期、变质。
二、自制粽子时,要选用新鲜、卫生、无异味的食材,不要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注意卫生操作、生熟分开。没吃完的粽子应当及时放入冰箱冷藏,重新取出食用之前还要彻底蒸煮,避免因细菌污染导致生病,不要食用变质的食物。
三、粽子糯米黏度高、不易消化,过量食用易引起腹胀不适。一些粽子含糖量高,会使血糖快速上升加重病情,所以糖尿病患者要少吃;慢性肾病患者应尽量选择油和盐偏少的粽子,食用量也要控制。老人、小朋友以及有慢性胃病的人,食用粽子要注意,不能多吃,不能凉吃,不能搭着冷饮、酒吃,不能快吃,要细嚼慢咽。
四、在消费过程中,务必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交易凭据等相关购物凭证,并向商家索要发票或收据。如发现食物安全问题,及时拨打当地消费者投诉电话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和消委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投诉电话或向当地市场监管和消委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