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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2-00149 [ 发文字号 ] 渝合市监函〔2021〕85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复函

民建合川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建议》(第227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应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发展需求,积极转变维权思路,大力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创建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加强消费领域社会监督,推动搭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2020年,我局累计接到投诉举报3074件,同比增长82.2%,消费纠纷争议金额525.4万元,调解成功纠纷事项占总投诉的94.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81万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在机构、人员、程序上打造了一个便民高效的12315投诉举报处理平台。机构设置上,我局消保科和消委会合署办公,充分发挥消费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健全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调解化解新机制。人员配置上,我局实行24小时值守接件,工作日由5名专职人员进行来电来访来信登记,30个市场监管所配备39人专职处理投诉举报。程序上,我局快速响应市级监管部门要求,每日监测消费者投诉类型和数量、投诉处理情况,出台《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创新推行“四个快、四个第一”处置法,即快分流,10分钟内分流到承办单位;快受理,30分钟内进行受理;快处置,事态紧急处置期限不超2日;快回复,7日内进行初查反馈,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第一时间交办督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告知反馈。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件,逮捕2人,公安机关向我局移送行政处罚案件17件。加强与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等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违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和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三)营造良好消费环境。2020年度,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利用网络QQ群、微信群渠道,组织网上普法活动2场次,通过朋友圈线上举办主题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公开倡议1场次,通过各大银行网点、各商超LED滚动播放屏幕播放公益广告86条。二是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9月质量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投诉举报、解答消费者相关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

(四)深化消费维权合作。紧扣消费维权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思路,横向上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交流,纵向上强化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商超主体联系合作,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积极开拓消费维权事业新局面。一是组织大中型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重百合川商场、财富广场等137个单位加入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成为全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二是组织永辉超市、新世纪百货、宝龙商圈等6家大中型商业综合体参加“ODR在线解决消费者投诉”活动,书面签订《企业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承诺书》,依托“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企业)”,为消费者开通线上第一时间受理、线下及时和解的绿色消费投诉通道。截至目前,企业自行和解消费投诉5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三是积极推动联合行业协会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在区美容美发协会设立美容美发行业消费维权分会,借助行业协会的力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各方消费维权力量,进一步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消费者、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努力开创我区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此复函已经我局陈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黄婉儿;联系电话:023-42725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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