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4-00114 | [ 发文字号 ] | 渝合市监函〔2024〕334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10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孙炳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电梯广告监管的建议》(第244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电梯商业广告经营行为
近年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在规范广告经营活动上发力,着力营造区内良好公平竞争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教育引导主体规范广告行为,担起社会责任。2024年1月和4月,区市场监管局2次组织商圈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和广告经营主体,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和行政约谈,培训主体274户次,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广告经营、发布主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鼓励开展公益广告活动,引导物业公司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对利用其场所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二是扎实开展商业广告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统筹户外广告、商业中心广告等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以住宅小区、商业楼宇为重点,对电梯广告位进行摸底,建立小区、商业中心电梯广告两本台账,有针对性的对电梯广告开展治理,重点打击涉及导向、虚假广告和重点民生领域广告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责令整改轻微广告违法行为40余起,立案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9起,持续保持了对虚假广告等广告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畅通协作渠道,多部门共同治理。我局与区住建委、区公安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开展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区住建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把好小区广告投放关,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线索排查和情况处置,加强门禁管理和小区巡逻,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利用小区业主微信群、宣传栏进行相关防范宣传,引导业主对进入小区可疑人员主动告知物业管理人员,保障业主反馈渠道畅通。
二、强化电梯空间公益广告宣传
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等单位充分认识到电梯轿厢作为城市公共空间,其广告投放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各相关区级部门也逐步加强了电梯轿厢广告投放公益广告的比例。目前小区住户电梯轿厢广告已实现创建文明城区公益广告全覆盖;同时,电梯轿厢广告中公益广告的内容也呈现出了多样性,比如禁止高空抛物、全民反诈等。
下一步,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广告活动社会共治,不断规范区内广告经营活动秩序,积极推进电梯轿厢广告投放公益广告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投放中来,共同为提升城市形象、传播社会正能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