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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渝合市监函〔2020〕8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区侨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住宅电梯故障久拖不修现象的建议》的提案(第124号)已收悉(以下简称《建议》)。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进行布置,要求本局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对待、及时办理、保证满意。

对照《建议》内容,我局负责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特监科对电梯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检查,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住宅电梯安全工作

一直以来,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管是我局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工作。一是每年初要制定《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经局长会审议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电梯是重点检查的特种设备之一。二是每月的局务工作会,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安全是重点汇报和研究的内容。三是特种设备监察科是我局人员配备、办公经费保障靠前的部门。四是针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每年我局都要召开2~3次有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参加的专题会议,对电梯故障及时维修进行强调。

二、我局高度重视住宅电梯故障久拖不修现象

一是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制度。2019年,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物业公司制定电梯故障修复制度和电梯故障修复公示制度,并对制度的内容、电梯故障修复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是加强对电梯故障修复情况的督查。我局通过安全检查、投诉举报、物业报送、维保函告等多个渠道收集电梯故障情况,对部分电梯故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或邀约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勘察,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计划及时修复电梯。

三是我局与区住建委筹划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维保+维修)”,拟将电梯故障维修费纳入保险范围。该项目与汽车保险一样,参保单位不再负责维修费用,可大大缩短维修时间。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住宅电梯故障久拖不修的困境及工作措施

由于住宅电梯属于私人共有设施,电梯使用中发生的费用应由业主私人支付。而现实中,住宅电梯发生故障需要业主支付维修费时,很多业主不愿出钱,这也是电梯故障久拖不修的主要原因。

而我局的职责是监督电梯安全使用,防止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对有安全隐患的电梯,法律规定是责成管理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停止使用。因此,对电梯故障久拖不修的现象,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权。

当然,作为电梯安全使用的主管部门,我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加强工作职能的延伸,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优化工作措施:

一是夯实电梯安全基础。继续持续深入抓好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落实电梯巡查、维修和公示制度;同时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二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采取巡查加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巡查要全、检查要细、措施要实、处罚要硬的原则,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风险排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努力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各部门协作机制。以电梯“保险+服务”、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为契机,加强和各部门、镇街之间的联动协调,共同协调解决单独不能处理的事务,逐步推进我区电梯安全联席协作机制。

四是推行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今年我局将推进电梯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在合川区推广,业主在电梯故障被困电梯时可通过该平台求救,也可查询电梯设备、年检、维保等相关信息。通过该平台可有效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效率。

五是深化电梯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共场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感谢贵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你指出的问题,说明我们的工作有做得不到位之处;你提出的3条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吸收。正是你们的关心,我们才充实着工作激情;正是你们的支持,我们才有不绝的工作动力;正是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工作才不断得到提升。

以上回复,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指出。希望一直有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联系人:于枫, 联系电话:427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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