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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1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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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予撤销行政许可陈述申辩及听证告知书

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申请人姚勇投诉材料,反映2001年至2007年期间申请人姚勇被冒用身份信息登记注册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注册登记资料中涉及“姚勇”的签名是假冒申请人姚勇本人签名,申请人姚勇对当事人的注册登记一事不知情,要求撤销以申请人姚勇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的注册登记。

目前本局对此事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不予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5日,当时公司名称为合川市城东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01年10月2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合川市永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01年11月8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市三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4月2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12月5日成立时原始股东为合川市东津沱建筑工程队、王显贵、屈慧玲、郑世明、刘志鹏、李运安、郭明友、刘兴勤。此后多次进行变更登记,涉及股权变更的有11次。其中,2001年10月29日其股东由合川市东津沱建筑工程队、王显贵、屈慧玲、郑世明、刘志鹏、李运安、郭明友、刘兴勤,变更为姚帮弟、姚勇、姚力、姚玲、姚琼;2005年9月20日股东由姚帮弟、姚勇、姚力、姚玲、姚琼 ,变更为姚帮弟、姚勇、姚力、姚玲、姚琼、谢康碧;2007年11月7日股东由姚帮弟、姚勇、姚力、姚玲、姚琼、谢康碧,变更为姚帮弟、谢康碧、胡元平、姚玲。

2001年至2005年期间,公司已作两次增资股权变更,第一次为2001年11月6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8万增加为人民币622万,姚勇增资人民币18万,持股2.89%;第二次为2005年8月30日,公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2万增加为人民币2000万,姚勇增资人民币232万,持股12.5%。该两次增资均由重庆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验资,分别于2001年11月6日出具渝中天所验(2001)第171号、2005年9月2日出具渝中天所验(2005)第036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清楚记录了姚勇缴纳新增注册资本的渠道、方式、金额等事实。

姚勇在接受调查中确认,在公司有关注册登记、企业变更的原始档案中,有转股协议、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的7处“姚勇”签名字迹均由其本人亲自签署。

综上,本局认为申请人姚勇对2001年至2007年期间其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一事知情或应当知情,不存在注册登记资料中涉及“姚勇”的签名是假冒签名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本局拟对2001年10月29日至2007年11月7日期间姚勇为重庆三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登记事项不予撤销。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在注册登记地址无法联系你(单位),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丁银川、刘姝麟     联系电话:023-42751976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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