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6-00084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26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6-00084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26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6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生产日期:2026年04月01日,规格:计量称重),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合川桃片产品不合格原因:系生产过程控制不严,用于承装食用植物油的不锈钢桶和勺子在上次使用后未及时清洗干净有残留油垢,从而造成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验不合格。现公司加强了管理,一是对公司员工进行了岗位培训;二是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每天对设施、设备进行清洁;三是加强出厂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22日对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川桃片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重庆市家顶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上述家顶翔 合川桃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1.1元。
3.没收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家顶翔 合川桃片(生产日期:2026年04月01日,规格:计量称重)”产品留样0.4kg。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