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6-00043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6-00043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3-26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26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块腊肉(生产日期:2025年10月5 日)(规格:计量称重)的产品,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小块腊肉产品不合格原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工人在腊肉腌制环节使用的腌制桶和生产速冻调制食品共用一个腌制桶,该腌制桶腌制过泡辣椒味(含有脱氢乙酸钠)的食品,工人在使用该腌制桶时未按规定清洗干净,从而带入脱氢乙酸钠导致不合格。现该公司加强了管理,一是该公司启动了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向销售商发出了召回通知;二是做好进货查验;三是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四是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1月27日对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块腊肉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重庆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上述小块腊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1.罚款人民币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604.2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