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107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2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107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2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多晶体冰糖(规格型号:14千克/箱,生产日期:2025年05月05日),经抽样检验,色值项目不符合GB/T 35883-2018《冰糖》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多晶体冰糖产品不合格原因:生产过程中温度偏低,导致焦糖色未形成,从而造成了色值项目检验不合格。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15日对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多晶体冰糖经抽样检验,多晶体冰糖的色值项目不符合GB/T 35883-2018《冰糖》要求,重庆庆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上述多晶体冰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550元;
2.罚款2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