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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发布日期 ] 2025-07-2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085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24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爽脆笋(山椒味)(抽样单编号:GZJ25500117652001164,商标:商宾和图形,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5年04月06日,保质期:9个月)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为保证所采购的原料在存放时不变质,在原料中添加了焦亚硫酸钠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溶于水后,会逐步分解成二氧化硫。正常工艺流程是在煮制前,要再次清洗脱硫。经煮制后,需要插对流水,进行24小时对流,然后倒入冷开水中待用,而新工人未按公司规定进行插对流水环节,致使二氧化硫脱硫不彻底。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5月23日对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爽脆笋(山椒味)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重庆巧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上述鲜爽脆笋(山椒味)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295元;

2.处罚款3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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