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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5-00014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14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销售的“鸿云原味青豌豆”(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向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2024年10月26日购进的“鸿云原味青豌豆”共计10kg。其中于2024年10月30日抽样“鸿云原味青豌豆”3.074kg,剩余6.926kg“鸿云原味青豌豆”截至2024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

(二)经营单位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我局于2024年11月29日,责令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排查不合格原因。2024年11月29日,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于超市出入口显眼处张贴该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公告,截至当前未接到消费者的反馈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情况、自查不合格原因,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处理。我局对其进行了责任约谈。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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