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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4-00178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47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糊辣鸡翅(糊辣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4年07月08日)的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向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8日生产“糊辣鸡翅(糊辣味)(辐照食品)”产品46.86kg,留样1.65kg,出厂检验1.65kg,辐照检验4.95kg,员工自用5.61kg,剩余33kg在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责令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自查不合格原因和予以整改。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9月12日,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情况、自查不合格原因,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处理。

二、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鸡翅(五香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4年07月11日)的产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向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11日生产“五香鸡翅(五香味)(辐照食品)”产品78.54kg,留样1.65kg,出厂检验1.65kg,辐照检验3.3kg,细菌培养实验用5.94kg,剩余66kg在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我局责令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进行自查不合格原因和予以整改。

(二)生产/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2024年9月12日,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麓小佳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告了风险控制情况、自查不合格原因,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处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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