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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4-00140 | [ 发文字号 ] | 2024年第33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2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凤爪”,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当事人生产过程中未及时包装,裸露时间过长,导致成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24日对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凤爪”食品经抽检,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属于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庆懒宝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上述“精选凤爪”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产品精选凤爪6袋;
2.罚款25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