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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8200K/2024-00110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2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味)”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年03月13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该公司生产用水微生物超标导致的霉菌项目不合格。现该公司对于生产用水的问题,购买了高性能净水设备,并将净化后的水送专业检测机构送检,检验结果为合格,后将合格后的生产用水进行生产,送专业检测机构后检测结果也合格。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4月30日对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味)”食品经抽样检验,霉菌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庆市合川区金典桃片厂生产经营上述“合川桃片(香甜味)”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3.没收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合川桃片(香甜味)1板)。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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