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1-010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4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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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4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4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
在2021年总局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的沁源包装饮用水(食品名称:沁源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21年8月29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GC21510000003937447 )。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 耗氧量(以 O₂计)、亚硝酸盐(以 NO₂⁻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6 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 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2021年8月29日生产了15桶沁源包装饮用水(食品名称:沁源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L/桶,生产日期:2021年8月29日),其中5桶用于出厂检验并留样,同日出厂检验合格后,当事人将生产的10桶沁源包装饮用水以1元/桶的价格销售给武胜县经销商祝某;2021年8月30日,经销商祝某将从当事人处购进的沁源包装饮用水销售给位于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90号的武胜县沿口易琴桶装水清平街店,并放于销售区进行销售。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对经验不合格的沁源包装饮用水进行召回,责令该公司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
经重庆市合川区安吉尔富氧纯水厂制水分厂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盖子密闭性不够。现该公司已要求供应商更换合格的盖子,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和要求,加强产品过程检测和出厂检测,加大抽检力度,对盖子实行每批次的检验,由原来的10检1改为每箱抽检,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