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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没有休止符——记涪陵区龙潭镇市场监管所

日期: 2022-03-28


区市场监管局龙潭镇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龙潭所)位于涪陵区坪上丘陵地区,是典型的“粮猪”型结构乡镇。近年来,该所立足职能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做足服务功课,做强“农”字文章,通过发挥农业产品化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培育发展农业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乡村振兴。

“龙头企业+品牌”  稳定传统产业

龙潭大米曾经是龙潭人引以为傲的特色农产品,然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甚至出现“卖粮难”,“增产不增收”“谷贱伤农”问题持续困扰当地农民,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龙潭所的同志们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他们暗下决心,一定要竭尽全力、不遗余力地解决这一难题。对此,该所一是鼓励重庆涪粮米业有限公司等传统粮食加工企业加大设备投入,提高大米品质,做亮、做强大米品牌;二是鼓励涪陵区健源米业有限公司等个体大米加工企业增添加工设备,提高粮食加工能力。目前,龙潭所辖区大米加工企业已发展到12家,已成功注册“龙潭”“龙页”“春菇”“渝妹儿”等大米商标18个。仅2021年,这些大米加工厂共收购稻谷5000余吨,解决了龙潭及周边10多个乡镇农民的“卖粮难”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稳定了传统产业。

龙潭所监管人员深入企业支持企业发展


抱团发展   做强特色产业

龙潭所利用龙潭及周边乡镇没有工作污染这一区域优势,指导农民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立了涪陵丰聚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引导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发展。目前,该镇种植大户向重庆主城的蔬菜日供应量达80余吨。与此同时,该所还鼓励创业者积极创办小微企业,农民将土地流转给小微企业后,每年可直接获得约400公斤稻谷的当年市场价折价收入,同时,农民又直接在小微企业就业,每月可获得2500至7000元的工资收入,这样,农民实际收入比原来增了一倍多。

此外,该所结合农副产品销售,还引进重庆乡土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家电商企业,直接将当地农民种养殖的土鸡、老鹰茶、笋子、红苕粉等特色农产品销售出去,2021年网上销售额达40万元,增加了农民收入。

该所鼓励农民创业


真心服务   做优民生实事

龙潭镇团田村为解决村民饮水难问题兴建了一个自来水厂。但水厂建成后,采取的是吃“大锅饭”式的自行取水方式,由于运行费用严重不足,又无专人管理,水质非常差,再后来根本无法供水,村民们对此怨声载道。龙潭所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建议将水厂转制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管理,聘请专业人员对水厂进行专门管理,确保供水质量。随后,该所一边协助村里进行供水设备改造,一边联系区自来水公司、区市场监管局制定水质标准,并协助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收费许可等。通过企业化管理,水厂有人管了,水质有保障了,供水也充足了,团田及周边1800多人饮上了清洁、干净的自来水。事后,团田村党支部冯书记感动地说:“正是由于市场监管所同志的精心指导,前些年让村民们提起就揪心的‘伤心工程’,如今变成了真正的‘民心工程’,真该感谢他们。”

该所帮助解决饮水难问题


强监管   为农保驾护航

作为市场秩序的维护者,龙潭所7名干部职工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大部分时间都穿梭在辖区各场镇、各村社之间,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农村家宴管理。仅2021年,该所就查办涉农违法违规案件10件,罚款金额达18万余元。

“护航农业生产,促进乡村振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谁敢扰乱农村市场秩序,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妨碍乡村振兴,龙潭所全体干部职工定将给予最有力的回击。”龙潭所所长陈伟说。

该所日常监管工作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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