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碳计量中心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重庆市市级碳计量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理解《管理办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计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重要技术支撑。碳计量中心建设是推动计量测试更好融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计量测试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计量体系提供支撑。
2021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2022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提出“建立一批碳计量中心..... ”。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内蒙古、广东、山东和福建等4省市批准筹建国家碳计量中心,辽宁、北京、上海、湖北等省市开展了省级碳计量中心建设工作。
制定出台我市《管理办法》,能有效推动碳计量测试中心规范建设,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测试技术资源,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有利于争取全国碳计量中心批筹,提升我市碳计量测试工作在全国的话语权。
二、总体框架
《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碳计量中心的定义和建设方向,以及各区县局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权限。明确对上级文件规定的依从性。提出市级碳计量中心建设要按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总体要求,以需求牵引为导向,以服务和支撑产业绿色发展为使命,创新计量服务模式,为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和前瞻性的碳计量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
第二章主要任务,明确了碳计量中心在技术需求分析、研究与应用、数据应用、能源资源及测试校准服务、计量技术及管理、监督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培育和科普宣传等7项建设任务。
第三章申请和批筹,提出法人资格、设备环境、技术力量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7项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批准筹建程序。
第四章筹建和验收,提出筹建工作一般应于3年内完成,验收考核采取现场审查方式。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对碳计量中心每年考核、每五年组织一次复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等监督机制及撤销情形,保证碳计量中心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市级碳计量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开展碳计量测试技术需求分析。(二)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三)开展碳计量数据应用研究。 (四)开展能源资源及碳计量设备测试校准服务。(五)开展碳计量技术及管理服务。(六)提供碳计量监督技术支撑。(七) 开展碳计量人才队伍培育和科普宣传。
四、哪些单位可以申报?
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相应的碳计量测试能力并在应用中取得实效的计量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且具有法人资格。对于将市级碳计量中心的建设发展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且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明确支持和保障的申请单位给予优先支持。
五、申请相关要求
市级碳计量中心采取自愿申请原则。筹建单位法人资格、设备环境、技术力量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7项申报条件,经市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市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市级碳计量中心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六、碳计量中心筹建和验收
(一)批筹筹建。获批筹建的申请单位按市市场监管局批复的《筹建任务书》要求,开展各项筹建工作,筹建工作一般应于3年内完成。
(二)验收申请。市级碳计量中心建设单位,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3个月前申请验收考核。
(三)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考核得分分值在80分及以上的,现场考核结论为合格;考核得分分值低于80分的,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80分的,现场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考核合格的申请单位,批准成立市级碳计量中心。
七、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每年考核、每五年组织一次复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强碳计量中心监督管理工作,对有存在不公正行为、无故不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累计3年未完成年度任务考核等九种情形的予以撤销。
八、施行时间
《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