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4-00326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4〕48号(A)类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24 [ 发布日期 ] 2024-07-08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彭小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商铺商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49号)我局已收悉。经与区教委、区公安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响应抓部署。2月,我局组织开展全区春季校园周边专项检查会,要求全面排查全区273个学校食堂(高校4家、中小学学校128家、幼儿园141家)及周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并与属地派出所、教管中心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4月,区教委组织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月会,要求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引导学生自觉拒绝“三无”产品并抵制危险文玩具,提醒家长高度重视危险文玩具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强化宣传抓意识。制作“禁止向未成年售酒”“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儿童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告诫书》,在各校园周边商铺张贴,引导公众关爱未成年人。每月28日组织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制校长进学校、社区民警进社区、开展“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儿童用品安全行”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学校以集中宣讲、主题班会等形式,发放《儿童用品安全提示须知》《儿童文具缺陷的主要问题》等宣传资料,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累计开展培训班4期共322人,开展儿童用品安全宣传活动进校园宣教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识3100余次。

三是落实检查抓治理。多频次开展“萝卜刀”“鼻吸能量棒”等学生、儿童用品专项检查,对校内宿舍、教室、小卖部等易私藏网红玩具区域开展拉网式全口径排查清理,收缴管制刀具、暂扣其他危险物品;对校园周边食品、文具经营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此外,于5月6日起开展为期2月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摸排学生159971人,排查校园及周边经营者安全隐患158个,抽检儿童产品5批次、儿童药品3批次、食品768批次,立案查处无证经营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等案件23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准入规范。对校园及周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依法实施办理相关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设立、变更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对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及无证经营的烟草经营者,及时通报城市管理部门和烟草专卖局。强化信用约束,引导校园周边经营者使用“山城有信”,公示经营者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紧教育宣传。加大执法人员进校园以案说法频次,持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鼓励师生、家长对问题食品、产品及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督促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强化“萝卜刀”网红玩具等安全教育,让学生自觉拒绝使用网红文具、玩具,远离烟酒。以微信公众号宣传、召开家长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校园危险物品管理告知书、落实教师家访制度等形式,督促家长协同做好管控工作,强化家校联防。

三是加大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相关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劣质食品、药品、产品及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开展校园危险物品排查清理,落实老师日常监管职责;建立班级安全员和信息员制度,加强学生矛盾纠纷、危险物品等方面的日常监督与报告。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配强安保力量,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四是加快部门协同。加快与教育、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投诉举报,结合投诉举报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汇总分析,针对性强化监管执法,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案源共查,逐步构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

此答复函已经廖国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单,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